2025年“安全生產月”主題征文專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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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莊礦:優化隱患排查機制 釋放安全“乘數效應”
今年以來,小莊礦優化隱患排查治理模式,構建長效機制,調動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,為隱患排查治理注入內生動力,推動安全管理“乘數效應”持續釋放。
分級“收購”,形成管理閉環。該礦打破傳統安全管理的“硬性”約束,以“獎勵機制”激活自主管理動能。在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及工作制度補充規定》中,按危害程度將隱患科學分級并明確“收購價碼”,由安全信息站核定雙重預防信息系統內的隱患,劃分為重大隱患及A/B/C三級一般隱患,安全監督管理部結合生產實際認定并給予獎勵。此舉激發了全員整改隱患的積極性,職工每消除一處隱患,不僅規避事故損失,還通過減少設備維修、停工整改等間接成本,實現安全投入與經濟效益的良性循環。

追根溯源,壓實各級責任。為明確隱患排查治理責任,該礦明確了上級檢查、礦井日常巡查及各級人員日查的處罰標準,規范掛牌督辦、重復隱患的處置流程及標準。針對隱患“看不見、想不到、查不出”的問題,從隱患產生到消除的全周期,對該區域各級管理人員及“四員兩長”進行追溯,若先進入區域的檢查人員未發現隱患,被后續人員發現,則按上級追究下級的原則,通過定位查詢、信息核實、追溯通報、落實處罰四步流程逐級進行追溯問責。

提級督辦,強化全程監督。該礦實行隱患治理提級督辦制度,對未按期整改的隱患,由上一層級實施督辦。重大隱患及上級掛牌隱患,未整改則由董事長、總經理督辦提級為礦安委會督辦,A級一般隱患提級至董事長、總經理督辦,B級提級至分管領導督辦,C級提級至分管副總工程師督辦。對隱患排查、復查不認真(連續2月或累計3次)及故意隱瞞的,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此外,每月通過QQ、微信等渠道公示隱患分布及治理情況,接受職工監督,確保作業區域隱患“人人知情”。(陳杰 李彥鵬)
編輯:達文娟


